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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在服务于企业境外投资时
需提供与核查之法律文件
当企业拟进行境外投资时,需要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;而律师在此专项事务中需提供或核查的法律文件如下:
一、与境外投资者之间的各类合作性文件
1、《合作意向书》
2、《谅解备忘录》
3、《框架协议》
4、《合资协议书》
以上文件亦是随着项目谈判的深入及最终确定合作关系而草拟,其中,《合资协议书》最为重要与细化。
二、境外公司注册所需要的章程性文件
1、《章程》
2、《股权转让协议》
3、《董事聘任书》
4、《股权证书》
三、境外监管当局要求提供的一些法律文件
四、需要以中国法律专家身份就某些问题提供专门法律意见
五、股东之间各类关于对外投资的协议性文件、股东会决议、董事会决议、境外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
六、公司各类知识产权类许可法律文件
七、公司境外任职人员任用的文件,主要人员的简历及工作职责等
八、向国家发改委及相关机构提交的项目核准申请文件
九、向外汇管理局提交的外汇来源申请文件
十、向国家商务部及下属部门提交的境外投资审批的申请文件
十一、向工商局提交的对外投资的所需法律变更登记文件
十二、向外汇管理局提交的关于对外投资的用汇申请文件
十三、其他国内统计等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法律文件
十四、股东及国内相关机构要求特别提供的专门法律意见书
十五、其他文件
陈艳枝 律师
2010-6-2